看到这个题目,有的人可能会提起自己所在的学校、公司等大的集体,而我却想到了读研究生时所在的小小寝室——328。
说起当年的328,那可是小有名气。因为成员都很优秀。首先从人员组成上来看,涵盖了英语、俄语、生物三个学科的5员大将,英语专业占绝对多数(三人)。五人性格各异,爱好多样,凑到一起可真是热闹。先说说阿丹,个子不太高,但长得很可爱,也很善良,她的英语口语非常好,朋友也最多;再说说雪梅,非常爱干净,治学态度也非常严谨,是干净利落的一个厉害人;阿英呢,是一个漂亮随和的人,也很聪明,还卖给了我两样东西呢;阿梅是学生物的,所以非常讲究清洁,睡觉时铺的床单是绝不允许别人坐的;最后一个就是我,我低她们一个年级,是后安排进去的,算是新鲜血液。我虽时常出去主持个节目什么的好像挺老练,但实际上很单纯,尤其扎两个小辫时更是显得幼稚得可以。总之,在她们中间我是受了很大的恩惠的。
我们大家相处得比较融洽,我认为偶有一些争执(比如学习上)不算什么。因为大家本质都很善良,而且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功利性的东西可争。在大家共处的两年时间里,真的是如一家人一般。大家一起打饭,一起打水,一起打排球,还一起打蟑螂,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有咸,还有呕(蟑螂令人作呕)。生活本身就是各种滋味掺杂并且从多个角度展现的。我还记得我的无心之睡:一次雪梅以为我没睡着,就喊我名字,问“你睡着了么?”,连喊三声,一声高于一声,竟然都没有吵醒我。瞧,睡得多没心没肺。
我们的课余生活很丰富。学英语的最忙,因为要到外面讲课。后来经阿丹的介绍我去试讲英语基础课,竟然一次通过,于是我也去凑趣(虽是二外,但我的英语语音语调都很好)。周末没课的时候偶尔大家一起到校图书馆去跳舞,或者是三两人去打排球,又或者邀请好友一起打扑克。就是在那时,我知道了打棒打滚子,但我不玩,并且常常煞有介事地说他们血淋淋的——因该游戏有“喝血”一说。
如今想起那时的往事,真是历历在目。不知能否有机会再见面。再见面我是一定要真诚地说声谢谢的,只因为她们所给我的美好回忆。祝福你们,我的姐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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